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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

发布日期:2017-03-11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支委会对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予以公示(第一次)。(从提交“入党申请书”至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没有时间限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开始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个人档案。将“入党积极分子”的信息采集资料,录入“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支委会


阶段责任人(单位)主要内容
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申请人一、递交入党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1、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2、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3、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二、递交自传,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成长经历;2、个人思想演变过程;3、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及时找入党申请人谈话,提出要求(收到“入党申请书”7日以内)。
填写“入党申请人培养登记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开始建立“入党申请人”个人档案。入党申请人每年至少提交一份“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和党支部每年填写一次培养考察情况。

安排申请人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如学习、培训等;分析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动态;讨论推荐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考察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有计划地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听党课、参加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及相关教育活动。
至少安排一次到局直属机关党校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
培养联系人定期谈话,了解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做好谈话记录。
入党积极分子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至少半年提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支委会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论填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对发展对象的确定共青团组织周岁以内入党者,100%从团员中发展;团员入党100%经过推优。所在单位团组织接照上述原则,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推优,填写“推荐意见”报团委。团委将推优意见报党委,同时转给所在单位党组织。
支委会听取、分析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情况,初步拟定发展对象名单。
征求、听取党外群众对拟定发展对象的意见;全面分析党内外群众意见。

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方式可采用函调、外调、谈话、查阅、座谈、找熟悉情况的组织、人员协助调查等。

对拟发展对象予以公示(第二次)。

正式确定发展对象(从正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至“正式确定为发展对象”,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必须经过局直属机关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将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录入“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

预备党员的接收党委发展对象材料的预审。内容:1、入党申请书;2、自传;3、思想汇报(至少每半年一份);4、《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5、政审材料;6、公示及群众反映情况报告;7、入党志愿书;8、其他说明本人情况的材料。(从“发展对象”到“接受预备党员”时间一般3个月至半年。)
党支部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选定或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由支部大会召开前1~2周内,按照《发展党员参考资料》(宝安区卫生局党委办公室主编),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
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审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予以公示(第三次)。
支部大会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经历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情况。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包括推优意见、群众座谈会意见、履行本职工作情况、政审结论、公示结果等。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5、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表决,当场公布表决结果。6、申请人对讨论情况合表决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7、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预备党员的审查和审批党支部及时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将《入党志愿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一同送交党委。
党委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收到所在党组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报批材料3个月内,局党委要指派人员同申请人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能否接收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申请书》上。
1、收到所在党组织“接收为预备党员”相关材料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议,审议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决议。2、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审批意见。3、开具《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给所在支部,要求党支部在党内宣布,并通知预备党员本人。4、所在党组织将预备党员的相关信息,录入“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深圳市共产党员IC卡应用系统”。
预备党员的考察和教育预备党员1、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活动,按时交纳党费。2、参加入党宣誓仪式。3、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半年提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
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培养和考察情况讨论,撰写预备党员考察报告,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谈话。将预备党员的相关信息,录入“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
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在转正期满1~2周前,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党支部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后,支委会召开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支委会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1个月内,审查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对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予以公示(第四次)。
支部大会1、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2、与会党员讨论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改正接收预备党员时提出的缺点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3、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进行表决,当场公布表决结果。4、预备党员对讨论情况和表决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5、宣读支部大会决议。6、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至支部大会召开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
支部大会召开后10天内,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将《入党志愿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一同送交党委审批。